一、关于报名时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http://www.moe.gov.cn/s78/A08/gjs_left/moe_1034/);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http://www.moe.gov.cn/s78/A22/xwb_left/moe_833/201804/t20180419_333655.html)。
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遴选单位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请广大报考人员报考前,认真阅读职位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具备专业条件。
二、关于现场报名要求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在漯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遴选公告的附件中(http://hrss.luohe.gov.cn/),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1年度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漯河市市直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选报职位报名表》(A4纸,见《公告》附件2、3)一式2份,以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使用。
2021年2月5日,报考人员到漯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647号)现场报名,并由各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和报名表(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请广大报考人员报考前,认真阅读遴选公告,现场报名时携带完整材料。
三、关于年龄界定
2021年度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年龄条件为: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四、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工作经历等)均应在2021年2月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以任职文件及相关资料为准。
关于工作年限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是指在市直、县直和乡镇(街道)同一层级机关累计工作2年以上。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历,是指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年(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2年,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六、关于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现场报名时,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将向报考人员发放一个报名资格确认单。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退还其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七、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3月12日到漯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647号)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示:由于公务员遴选过程持续时间较长,而遴选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用到准考证。因此,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后多复印几份,放在不同的地方保管,以免自己保存不当或丢失而影响后面环节的遴选考试。
八、重新改报有关要求
根据《公告》规定,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在漯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络即时信息。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现场报名地点: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647号。
重新选报职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21年度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见《公告》中附件4)。
2.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证件、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不愿重新选报职位的报考者,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九、漯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和咨询电话
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为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我市关于公务员遴选的所有信息,都会通过专用网站对外发布,因此,请广大报考人员以专用网站发布信息为准。因报考人员从其他网站看到错误信息而影响其参加公务员考录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咨询电话为0395-3130659,0395-3130653,报考人员有什么疑问可在工作日拨打电话咨询。
未尽事宜,请以《2021年度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为准。
漯河市公务员局
2021年1月29日